訴訟輔導服務簡介
服務時間 上午8:30 –下午 5:30(例假日休息) 服務對象一般民眾。 當事人或其親屬(因個案查詢,持有身分證明者)。 服務電話: 臺灣高等檢察署(台北): 專線電話:(02)23310901 分機電話:(02)23713261轉8423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(花蓮): 電話:(03)8225112轉706 傳真:(03)8230427 臺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(台中): 電話:(04)22292866 傳真:(04)22243633 臺灣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(台南): 電話:(06)2282111轉761 傳真:(06)2223894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(高雄): 電話:(07)5524111轉142 傳真:(07)5533951 服務項目 1、答復關於刑事訴訟程序(含聲請檢察官上訴程序)之詢問事項。
2、輔導當事人或關係人瞭解訴訟進行之手續。
3、輔導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辦事項。
4、輔導自首、投案及申告鈴之使用事項。
5、輔導報到、遞狀及聲請定期或展延期日事項。
6、輔導辦理具保、責付手續及洽請撤銷羈押、撤銷通緝、解除入出境管制事項。
7、輔導繳納刑事保證金、繳納罰金。
8、輔導聲請停止或延緩執行、易科罰金、分期繳納罰金、易服勞役事項。
9、輔導洽領刑事保證金、贓證物件,證人、鑑定人日、旅費。
10、輔導洽領檢察書類正本、結案證明及其他應行送達或發還之文書。
11、答復再議、偵查及其他案件辦結情形。
12、免費代撰、繕不含理由例行聲請書表。
13、免費提供書狀例稿、聲請表及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書。
14、輔導洽辦平民法律扶助事項。關於法律疑義,請向辦理平民法律扶助之律師公會詢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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