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政窗口
- 發布日期:
- 最後更新日期:113-03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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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檢舉貪瀆不法資訊】
- 本署專線電話:03-8223420
傳真電話:03-8230427
郵件地址:花蓮市民權路127號
電子郵件信箱:hlhn@mail.moj.gov.tw -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:0800-286-586
【受理檢舉事項】
遇下列情況您可以向本署政風室檢舉或反映:
一、 本署人員執行職務藉機需索或收受賄賂等貪瀆不法情事。
二、 本署採購案件涉有不法情事。
三、 本署人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情事。
四、 本署員工接受不當飲宴或餽贈情事。
五、 本署員工涉足不當場所情事。
六、 其他有關貪瀆不法情事。
【檢舉貪瀆獎勵措施】
- 依據行政院頒「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」規定,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者,政府將視法院判決情形發給檢舉獎金,其金額最少新台幣三十萬元,最高可達新台幣一千萬元。
- 檢舉貪污瀆職案件,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後,給與獎金三分之一,俟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,再給與其餘獎金。
- 給與之獎金,除檢舉人有誣告行為,經判決確定者外,不予追回。
【檢舉貪瀆保護措施】
- 依據行政院頒「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」規定,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、年齡、住所或居所有保密義務。
- 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、筆錄或其他資料,除有絕對必要者外,應另行保存,不附於偵查案卷內。如有洩密情事,應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