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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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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112年度台覆字第1號決議書主文。決議機關: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;案號:112年度台覆字第1號;被付懲戒律師:劉亞杰 男 (民國70年生);主文:覆審之請求駁回;決議日期:113年7月16日。(110年度律懲字第22號、110年度律聲字第2號、111年度律聲字第1號,主文:劉亞杰停止執行職務參月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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