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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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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113年度台覆字第7號決議書主文。決議機關: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;案號:113年度台覆字第7號;被付懲戒律師:朱家弘 男 (民國63年生);主文:原決議撤銷。朱家弘停止執行職務3月。決議日期:114年7月8日。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4-07-25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1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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